工作职责
一、承担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综合管理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拟定全区安全生产规划,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有关部门承担的安全监察、监督工作。
三、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全区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定期分析和预测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四、指导、协调全区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的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安全培训监督检查。
五、负责发布全区安全生产信息,综合管理全区生产安全伤亡事故调度统计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分析工作;依法组织、协调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并对伤亡事故调查报告批复,组织和协调重特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组织和协调重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六、负责综合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发放的审查、贮存、使用登记工作并监督检查。 |